疏散走道灯光疏散指示标志未设置或设置间距不符合要求,无法保障人员能够清晰识别标志灯的指示标志,影响火灾时人员的安全疏散。
依据GB51309-2018《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》3.2.9方向标志灯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:
1 有维护结构的疏散走道、楼梯应符合下列规定:
1)应设置在走道、楼梯两侧距地面、梯面高度1m以下的墙面、柱面上;
2)当安全出口或疏散门在疏散走道侧边时,应在疏散走道上方增设指向安全出口或疏散门的方向标志灯;
3)方向标志灯的标志面与疏散方向垂直时,灯具的设置间距不应大于20m;方向标志灯的标志面与疏散方向平行时,灯具的设置间距不应大于10m。
如上图,为方向标志灯的标志面与疏散方向是平行的,所以灯具的设置间距不应大于10m。